活動網址連結:https://www.tw-ftc.com/

 

競賽規則

活動時間

  1. 報名期間:2018年3月22日上午8:00 ~2018年6月25日上午8:00,每日皆可報名。
  2. 競賽期間: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3個月。

參與機構

  1. 主辦單位:臺灣期貨交易所、工商時報。
  2. 協辦單位:大昌期貨、大展證券、大慶證券、元大期貨、中國信託綜合證券、日盛期貨、元富期貨、玉山綜合證券、台新綜合證券、永豐期貨、兆豐期貨、宏遠證券、亞東證券、第一金證券、統一期貨、康和期貨、國泰期貨、國票期貨、富邦期貨、華南期貨、凱基期貨、新光證券、群益期貨。(以上協辦單位由中文字第一字筆劃數字由少至多排序)

報名須知

  1. 參賽對象:年滿20歲自然人(個人),於任一協辦單位(期貨商)已開立期貨交易帳戶(含期貨交易流程解說與簽署風險預告書),並簽署本競賽《參賽聲明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之個人,報名成功後始得參賽。
  2. 報名方式:請至本活動網站報名。
  3. 報名生效認定:
    (1)參賽者須於任一協辦單位(期貨商)已開立期貨交易帳戶,方可至本活動網站報名。
    (2)參賽者須於本活動網站簽署《參賽聲明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並填妥相關報名資料後,即完成報名。報名是否成功請自行至本活動網站查詢確認,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若於競賽開始後報名,則自交易量列入競賽成績之生效時間起計算,參賽者於競賽開始前交易之期貨、選擇權商品,不納入計算。
  4. 交易量列入競賽成績之生效時間:競賽期間,參賽者倘於交易日上午8:00前報名,生效時間為當日上午8:00;交易日上午8:00後報名,生效時間為次一交易日上午8:00;非交易日報名,生效時間為次一交易日上午8:00。

交易規則

  1. 交易時間: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之交易日及交易時間。
  2. 交易標的:僅限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小型人民幣匯率期貨及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美元兌日圓期貨、英鎊兌美元期貨、澳幣兌美元期貨、日本東證期貨、印度50期貨、美國道瓊期貨、美國標普500期貨。
  3. 下單方式:依參賽者開戶之協辦單位(期貨商)與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定。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完成期貨交易帳戶開戶(含期貨交易流程解說與簽署風險預告書),並於本活動網站簽署《參賽聲明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未簽署者不得參加。
  2. 參賽者保證提出之資料為正確之個人資料,並與活動登入之個人資料相符。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若涉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應自行負責。
  3. 參賽者須認識所從事者為實際金融投資行為,應自負盈虧,不得請求因參與競賽或交易產生損失之賠償。
  4. 參賽者限以於協辦單位(期貨商)開立之帳戶參加競賽,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有利用同一帳戶重複報名、提供不實資料或為其他影響競賽公平性行為的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和得獎權利,參賽者若有不合法規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交易競賽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另自行成交之交易量不列入成績計算。
  5.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並避免影響參賽者之權益,參賽者應切實遵守期貨交易相關法規及臺灣期貨交易所之相關規定,及本活動辦法,如有違約或違反期貨交易法、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規,登錄資料不全或不實者,或交易有不合法規及違反本活動辦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因違反與期貨商間之合約或其他法令,經期貨商停止收受參賽者之委託單或其帳戶遭撤銷或停權者,亦同。
  6. 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後,主辦單位將透過參賽者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或電子信箱寄發「獎品簽收單」,請於收到「獎品簽收單」後10日內簽名並回傳,獎項始寄出;逾期未繳回「獎品簽收單」,則視同棄權。若得獎人資格不符,或因填具之資料與本人持有之身分證件不符時,其獎項不予頒發且不予遞補。
  7.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主辦單位不便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8.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人如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獎項超過新台幣二萬元(不含)者,主辦單位將代扣繳10%所得稅。參賽者於本活動累積取得之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一千元者,主辦單位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併入其當年度所得額計算所得稅。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單位,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將代扣繳20%所得稅。為維護得獎者權益,避免他人冒領獎項,獎品寄送地址一律為得獎者提供之地址,主辦單位不接受其他指定非本人之地址及收件人。
  9.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製作網站之資訊公司所屬員工,基於公平公正原則,不得參賽。
  10. 本活動各獎品之價值以主辦單位認定之金額為準,且以實物為主,不得折換現金或要求更換獎品。
  11. 參賽者之抽獎資格係由臺灣期貨交易所進行統計,並由工商時報進行抽獎,交易人及期貨商相關獎項得獎名單由工商時報公告於本活動網站。
  12. 異常交易處理:為保障交易之公平,若主、協辦單位因重大電腦交易系統因素,而導致價格錯誤、延誤等,或因市場發生暫停交易事件,主辦單位將視情況,宣布當日交易競賽不予計算,並依主辦單位公佈之方式重新計算,參賽者及協辦單位(期貨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13. 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因本活動所取得之參賽者個人資料。惟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前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之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中文真實姓名、身份證字號、連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通訊地址、期貨交易帳號、交易量等)。參賽者並同意無償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本活動之相關宣傳(包含但不限於頒獎典禮、新聞露出等)。倘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之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領獎資格,參賽人絕無異議。抽獎日期或得獎公布日期如適逢假日或休市期間,得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14.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活動辦法、競賽獎金內容,以及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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